五部门:7月1日起全国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b标准车型
工信部网站消息,工信部等5部门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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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能源局官方网站:
2020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相对宽泛的“国六a”阶段排放标准,这也被称为过渡阶段;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开始实施更为严格的“国六b”阶段排放标准,届时将全面停止销售、注册、上牌低于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国六标准之所以被称为史上最严标准,主要是在控制污染物的排放限值方面更为严格。
据《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国六a”阶段的排放标准基本与国五标准相同,是取了国五排放要求中的最严值。“国六a”相当于是国五标准向国六标准的过渡阶段,而“国六b”才是真正的国六标准。
“国六b”与国五标准相比,氮氧化物排放将下降42%,颗粒物下降33%,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