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时至今日为何还会有这种谣言?
近日,多个警务公众号接连刊文,声称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后果严重,甚至有名为警界的公众号直接刊出标题:“即日起用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对此,有人不明所以,有人不以为意,更多人开始讨论质疑文章所表述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公众号“警界”一文刊发后,有公众号作者立刻反击,直斥其为谣言,并列举公安部此前规定,目前“警界”公众号相关内容已删除。
虽然相关内容已经删除,但此事引发的舆论喧嚣并未完全散去。由于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警察执法的规范性问题一直是大众关切的焦点,而“即日起用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这一说法,正是击中了这样一个敏感神经,其背后的指向清晰可见,警察的权法权究竟是不是可监督的?
这个问题其实早有答案。谣言动动嘴,辟谣跑断腿,但在这件事上,不需要跑断腿,只要你的5G网没断。放在10年前,“能不能用手机拍摄警察执法”,这可能是个需要讨论的问题,但在今天,这已经是一种常性。对此,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这是2016年公安部的一次公开表态,原话是,“面对群众的围观拍摄,公安部要求,在拍摄不影响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习惯于在“镜头”下执法,注意规范执法行为,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
我之所以要全文引用这段话,是因为它代表了执法观念和权力思维的一次重要转型。不要说一向强势的执法机关,就是普通人恐怕也不乐意被陌生人围观拍照,更不要说有时甚至是怼着脸拍,这肯定会引起被拍者强烈的不适感。所以要特别强调“习惯”,“不说过头话、不做过激事”,也就是说从不习惯到习惯,是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但与此同时,对私权而言,法无禁止即许可,没有哪一条法律禁止,那么围观拍摄警察执法,就是公众的一种不言而喻的权利,不习惯也得习惯,不乐意也得忍着。这是权力谦卑的体现,也是执法规范的内在要求。
执法规范化建设,实际上就是一个镜头不断拉近的过程。近距离地接受群众的围观、审视,习惯在镜头下执法,不仅有制度性的保障,也付诸于大量的实践。公安部曾多次组织初步培训和演习,提高一线公安干警的执法能力和现场处理能力。内蒙古通辽市奈曼旗公安局曾邀请专家,培训三百余名一线民警,如何学会在镜头下执法。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一线执行人员,其实都认识到,执行过程的能见度,不仅仅是一种自我约束,也是权力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执法为民”的口号再响,都不如一次近距离的互动。
为什么在已经成为常识的情况下,仍然会有“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这样的谣言?这是需要执法部门反思的。因为时至今日,也不是所有一线执法都习惯在镜头下执法,群众在执法现场拍照引发冲突的事情仍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就是一些自媒体、营销号借热点事件制造话题蹭流量。这个谣言很显然与不久前发生的“丹东黄码”事件有高度关联性,当事民警在摔倒后,高呼“录上了吗,录上了吗”的画面,经过舆论不断发酵后,成为流行一时的网络热梗。“手机拍警察执法后果很严重”借势而出,狠狠地收割了一波流量。
权力需要被监督,被放置于聚光灯下,但不需要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监督。用谣言去构建执法机关的负面形象,不明真相的人会认为是“敢说真话”,但其实只是一种伪正义。谣言只会产生更多的谣言,而不是真相。警民关系是双向的,应以互信为基础,相互恶意揣测,只会不断恶化。这些打着警务旗号的自媒体也不知何方神圣,它们以揭秘、披露内部消息的名义,做着流量生意,其实是给公众制造信息障碍,同样是需要警惕和规范的。
开屏新闻首席评论员 吴龙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