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5 08:32:27点击:
为切实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权威,促进社会信用机制的建立,经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2021)粤0606执23443号-梁志源
被执行人:梁志源
公民身份号码:4406811986****2636
户籍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坤洲泮浦新村
执行案号:(2021)粤0606执23443号
未履行标的额:1328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478元、财产保全费1184元
悬赏金额数:本案执行到位金额的10%
悬赏执行期限: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757-22663821、28332759、18000850110
凡在悬赏有效期内、案件实际执结前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上述悬赏计算方法对举报人予以奖励,悬赏金从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支付。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自行分配。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