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闻网

佛山论坛-公益网站
分享互联网新鲜资讯
佛山论坛资讯网-佛山地方门户网_新闻时事,奇事,新鲜事

2005年广东一男子枪杀警察,被捕后数万人求情:他做了一件好事

更新时间:2023-03-13 08:02:35点击:

在人们的心目当中,警察应该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守护者,这也是党和国家赋予这项职业的使命和责任。

绝大多数公安干警都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对得起国家和人民的信任。

然而,警察队伍当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有异心的人,他们的出现对公安干警队伍的公信力有着极大的危害。

2005年,广东就发生了一起枪杀警察的事件,凶手在被抓捕之后,居然有上万人签名请愿为凶手求情。

那么,这其中有着怎样的故事呢?今天咱们就来聊一聊这个话题。

出身决定命运

电影《夏洛特烦恼》中有这样一个桥段:在语文课上,王老师表扬袁华在全区作文比赛中获得一等奖,题目叫做《我的区长爸爸》。此时夏洛说道:“这是比作文吗?这不是拼爹吗?”

这一诙谐的情节,也反映出了现实当中的一些规则,即一个人的出身对其成长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如果电影中袁华的爸爸是市长,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会在全市作文比赛中获一等奖。



2005年,在广东发生的枪杀警察事件中,被杀害的警察便是这样一位不折不扣的官二代。

该名警察名叫龙杰锋,从名字上就不难看出,他的家人对其寄予了怎样的期许,同时也毫不掩饰为其取了这样一个霸气外露的名字。

事实上,龙杰锋的出身也配得上他的这个名字,他有一个长辈曾是某市的市长,父亲则是当地自来水公司的副总经理。

出生在这样的家庭当中,龙杰锋很难不优秀。或许也是因为如此吧,龙杰锋自上学时便备受关注,多次获得三好学生的称号。

除了得到老师的关照之外,龙杰锋还成为了同学们追捧的偶像,他的身边总是不缺乏意气相投的小伙伴。



当然,这种意气相投是基于龙杰锋口袋里,总是不缺少零花钱。

凭借得天独厚的家庭背景,龙杰锋在高中毕业后便报考了警校,这一选择也是家中长辈为其规划的结果。

拥有深厚的背景,龙杰锋如果能进入到司法系统当中,必然如鱼得水。1999年,龙杰锋从警校毕业,被分配到四会市刑警大队,成为了一名刑警。

刑警是保护人民的重要力量,每一个成为刑警的人都以保家卫国、保护百姓为宗旨,然而龙杰锋却非如此。

自幼备受照顾的他成为警察之后,没有将守护社会安宁放在心上,而是将自己的职业视为一种便利条件。



凭借职务之便龙杰锋很快便纠集了一个黑社会团伙,取名为“罗源帮”,成员则是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兄弟。

之后,他便让这些人向其他的团伙发起攻击,以此来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

如果自己的手下占据上风,龙杰锋便会任由他们发挥。遇到势力庞大的组织,他便会动用警方的力量,对敌对势力予以镇压帮助“罗源帮”扩大势力。

对于龙杰锋的所作所为,警方虽然有一定的消息,但苦于手里没有确凿的证据只能干看着。如此一来,龙杰锋便更加有恃无恐,再也没有了丝毫的顾忌。

“罗源帮的幕后老大有强大的背景”这一消息很快流传开来,其他帮派这才意识到即便自己的势力再强大,也不会是“罗源帮”的对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识时务的帮派很快便放弃了抵抗,自愿加入到“罗源帮”当中。

短短3年之后,龙杰锋便将四会市大大小小的帮派全部收编到了自己的麾下,真正做到了一家独大。

此时的龙杰锋志得意满,看到自己的社团已经一统江湖,于是便嚣张地将“罗源帮”改名为“龙兴社”,把自己与社团的关系毫不掩饰地绑定在了一起。

格局决定下场

统一了其他帮派之后,一家独大的龙兴社便开启了自己的罪恶之路。

巅峰时期,龙兴社已经成为了一个拥有300多名人员的犯罪团伙,四会市的地痞无赖几乎全部都加入到了龙兴社当中,龙杰锋则凭借自己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角色。



作为龙兴社的首领,龙杰锋纵容手下的小弟在四会市进行着各种非法的勾当,从放贷赌博到贩毒绑架,龙兴社让四会市的社会治安一落千丈,罪魁祸首便是龙杰锋。

对于龙兴社的所作所为,市民们全都敢怒不敢言。

一方面是畏惧龙兴社的势力,另一方面则是畏惧其背景,他们在遭受迫害的时候也不敢报警,生怕遭到事后报复。

很长一段时间里,四会市的市民每天都生活在恐惧当中,只能希望自己不要被龙兴社盯上,因为一旦成为了龙兴社迫害的目标,生活也将彻底陷入绝望当中。

龙兴社在龙杰锋的带领下逍遥法外很长一段时间,但也并没有因此而继续发展壮大。

原因就在于龙兴社吸纳的都是一群乌合之众,作为首领的龙杰锋更是个小肚鸡肠之人,没有能力带领好龙兴社。



有一次龙兴社中的一名社员,因为一块钱的停车费与管理员发生了争执,龙杰锋竟然为了这样一件小事,带着一帮小弟将两名管理员打伤,一个腿部骨折、一个被打成了脑震荡。

之后龙杰锋让另外一名手下替自己顶罪,并通过自己的关系暗中打点,同时对受害者施压,让他们放弃追究法律责任。

在他的运作之下,这件事最终也不了了之。

由此可见,龙杰锋在四会市有着极为广泛而可靠的关系网,但他却只会将这些手段用到此类小事之上,眼界注定了他的上限。

龙杰锋为应付这些事件已经焦头烂额,已经达到了他能做到的极限了,自然不会有太大的进步。



每次龙杰锋在动用关系的时候,被他找到的人都十分乐意为其效劳。

在他们看来这是自己的机会,只要让龙杰锋满意,除了多一些利益之外前途也多了一份保障。

不过,任何时候法律都缺缺少正义的一面,很多人都惧怕龙杰锋,但也有个别人是例外。

梁国金便是少数敢于对抗龙杰锋的人,只是他的目的并非是为了伸张正义,而是出于个人的目的。

龙杰锋收编其他帮派的过程中,梁国金便对此十分不满,在他看来龙杰锋之所以能够一家独大,跟他个人的能力毫无关系,而是依赖于他的家庭背景。



对于这种狐假虎威的官二代,身为另外一个社团首领的梁国金十分不屑。也正因如此,梁国金不仅拒绝加入龙兴社,而且还会有意无意地对抗龙兴社。

2003年,梁国金与龙兴社的成员发生冲突,并以一己之力将几人全部砍伤。

得知此事龙杰锋恼羞成怒,多年以来只有龙兴社的人欺压别人,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大亏。

龙杰锋立刻对梁国金实施了抓捕,直到当年的12月底才得以释放。出狱之后,梁国金并没有将这件事放在心上,然而龙杰锋却并不这样认为。

得知梁国金出狱,他便扬言要干掉梁国金,用他的血来洗刷之前遭受的屈辱。



梁国金最初得知这一消息时并没有太在意,在他看来,这不过是龙杰锋为了挽回颜面做出的举动而已。

但在2004年7月到8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梁国金有三次险些被龙杰锋带人抓住,每次脱身后都会在暗中看到龙杰锋咬牙切齿的样子。

梁国金意识到心胸狭窄的龙杰锋不可能放过自己,2005年2月24日他带着一把猎枪,打探出龙杰锋的行踪之后,骑着一辆摩托车朝龙杰锋连开两枪扬长而去。

当时正是农历大年初一,四会市的市民在得知此事之后,本就沉浸在节日气氛当中的他们变得更加高兴。在老百姓们看来,这是一件天大的喜事。

与此同时,龙兴社的主要负责人在龙杰锋被杀,相关立刻感觉到自己的末日即将到来。



于是,他们嘱咐手下的社员要格外低调,好让龙杰锋之事悄然过去。然而,“一名警察被杀”的恶性事件必然会受到相关部门重视。

在一番调查之下,这个盘踞在四会市多年的黑恶势力终于被连根拔起,成员悉数落网,主要头目和包庇犯罪的官员也全部获刑。

作为枪杀警员的凶手,梁国金也很快便被抓捕归案,但是令所有人惊讶的是,四会市的百姓有上万人联名签字为其求情,称梁国金这样的做法是真正意义上的为民除害。

尽管如此,法院最终还是依法判处梁国金死刑,至此为害四会市的毒瘤也随着法院的审判而被彻底消灭。

龙杰锋、梁国金各自都犯了什么罪

那么,在上述的故事中龙杰锋、梁国金各自都犯了什么罪呢?


首选来看看龙杰锋,他依靠着自身职务的便利,以及自家的深厚背景涉黑,而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龙杰锋触犯了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即: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很显然龙杰锋凭借职务之便,多年以来在四会市兴风作浪,而且他还是龙行社的创始人、领导人,依照法律需要处以7年以上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在领导黑社会组织期间多次侵犯他人的权益,亦或者说在审判他的过程中,龙杰锋会有更多的罪行被揭露。

一旦证据被落实将会依法判刑,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会吃尽苦头。



不过,即使龙杰锋知法犯法,但依然需要按照法律流程来执行,依照法律来制裁。

法律之所以具备效力,是由于其在制定和执行的过程中,都是由国家和政府授权的,任何人都不具备审判的资格,只有经过法律授权,才能合法地施行审判。

很显然梁国金的江湖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即使他的所作所为得到了百姓的支持,但其行为仍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做法自然也与其他犯罪分子无异。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故意杀人之外,梁国金还涉嫌涉黑,具体的量刑标准上述都有介绍。杀害警察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涉黑又触犯了国家法律,所以法院最终以死刑论处。



总的来说,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寻求法律的庇护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以暴制暴或许会寻求一时的爽快,但却是对自己未来的不负责、对家人的不负责。

现如今,我国的法治建设越来越完善,对于一些违法犯罪的行为必然不会放过,但任何的法律实施都需要一定的空间和时间。

请相信正义或许会迟到,但却不会不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是我国法律的原则。对此,你有什么不同的看法呢?

参考文献:《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