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7 09:08:34点击:
5月4日,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发布《关于表彰2021-2022年度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决定》,表彰一批优秀团组织和团员青年,激励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奋发有为、再创佳绩。
2021年以来,全市各级团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职责使命,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促进共青团工作和事业取得新发展。
团市委决定,授予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禅城供电局团委等7个团组织“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标兵”称号,授予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团工委等16个团组织“佛山市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授予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团支部等7个团组织“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标兵”称号,授予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团总支等27个团组织“佛山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授予任大等34名同志“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陈绮桐等51名同志“佛山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陈金宇等10名同志“佛山市青年建功立业先进个人”称号,授予张小婉等50名同志“佛山市抗疫医务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团市委希望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继续发挥模范带动作用,牢记党的教诲,立志民族复兴,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在青春的赛道上奋力奔跑,争取跑出当代青年的最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