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19 11:29:47点击:
11月15日,我市召开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诚信自律大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房地产业协会的见证下,多家头部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开发商签署渠道合作框架协议,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第九条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要求,主动公开新房及二手房的佣金费率。从多家经纪机构承诺内容来看,基本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的3%。
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加强自律,助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也凸显了我市针对房地产经纪服务乱象出台系列整治措施后取得的初步成效。
利用房源客源优势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用、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捆绑经纪延伸服务、利用虚假宣传手段招揽业务、利用“高额返佣承诺贿赂交易”等虚假承诺购房优惠获得交易机会……这些都是近年国内多地出现的经纪服务乱象,不仅损害市民的消费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影响房地产市场的公平竞争和良性发展。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关系人民安居乐业,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社会和谐稳定。
“放宽购房入户”等房地产新政“13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等“新9条”……今年以来,佛山出台一系列存量增量政策,成为珠三角地区房地产利好政策释放最多、力度最大的城市之一。随着政策效应持续释放,我市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止跌回稳的积极势头,10月以来新建商品住房成交量、增速均创年内新高。
此时,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所呼所求、所需所盼,自发对违法违规行为说“不”,主动公开房屋交易佣金费率,不仅能维护消费者权益,纾困合法经营企业,更有利于加速净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生态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次诚信自律大会上,贝壳找房、合富辉煌、佛山中原分别与保利华南、佛山城发、东建集团签署渠道合作框架协议书。
关键词:现象
买房“高返佣”?小心“骗佣”陷阱
市民A先生看中我市某套新房,通过多番努力,争取到3万元的优惠折扣。此时,他看到经纪人B先生发布“购房返佣”的信息,心动不已,“交齐首付款后可获得5万元返佣,相比之前争取的3万元优惠,还能再节省2万元”。
于是,A先生按照B先生的指引,以C先生的身份购买房屋,并与B先生个人签订了返佣协议。然而,A先生交完首付款后,B先生却以各种理由拒绝返佣。A先生只好向市房地产协会投诉,经协会与经纪机构介入协商才得以解决。
A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只要在社交平台上搜索“买房返佣”关键词,就能看到各地网友诉说为“返佣套路”奔波维权的遭遇。
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部分经纪人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或促成交易,以“返佣补贴”承诺为诱饵,吸引甚至诱骗市民购房。当其无法兑现返佣承诺,就会带来连锁反应:一方面,购房者不仅不能获得买房优惠,造成经济损失,还增加了消费风险和维权成本;另一方面,这种做法扰乱了房地产市场正常的交易环境,严重损害房地产市场的诚信度,也让房地产经纪行业陷入恶性竞争。
事实上,这种以“高返佣”营销获客的利益输送行为并不被允许。《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不得出现的十种行为,其中第三种为“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明确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市民在市内一售楼处了解项目情况。
“买房返佣”背后的连环套路
为卖方搭建和打通宣传、销售等渠道,带买方“睇楼”、协助办理繁杂的买房手续——由于掌握了丰富的卖方房源信息、买方客户信息等,一直以来,房地产经纪行业在促进房屋交易、提高交易效率、保障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开发商(卖方)与购房者、银行金融机构与购房者等多方关系网络的重要连接者。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加剧,一手住房销售普遍依赖渠道带客推广,佣金就是开发商向渠道代理支付的营销费用。因此,被用作购房诱饵的“返佣”其实是“羊毛出在猪身上”:为了拿到更多、更高额的佣金,一些经纪机构连环“套路”开发商,“拔猪的毛”诱惑购房者,对房地产行业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性影响,严重阻碍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一重套路,渠道绑架。渠道费用的高低往往取决于渠道代理的议价能力和市场地位。一些大型经纪机构凭借其市场影响力,要求开发商与之签订排他性的独家合作协议,不允许开发商跟其他带客渠道接触。一旦有开发商不愿配合,就采取暂停上客、产品下架封杀等措施,恶意踩压相关项目。这种市场垄断操控行为严重挤压了其他渠道商尤其是中小型经纪机构的生存空间,限制市场竞争,损害营商环境。
第二重套路,佣金高昂。垄断式的独家销售模式下,经纪机构不仅主导销售策略,还全面掌控佣金的定价权,使佣金费率不断攀升。市内部分新房项目的渠道佣金一度大幅升至5%~10%,少数甚至超过10%,大大增加开发商经营成本与购房人购房成本。高额的渠道费严重侵蚀开发商的利润,增加开发商的成本压力,扭曲了新房市场的正常运行。
第三重套路,大幅度降价促销。房地产市场下行期间,不少开发商面临资金回笼的紧迫压力,急需加快推货节奏。因此,个别经纪机构利用独家合作的“优势”夺走开发商的房屋定价权,实施极端的降价促销策略,不断压低楼价进行“抛售”。
不少卖房市民频繁接到房地产经纪人的电话“轰炸”,对方出于加快促成交易、与同行抢客户、提高竞争力等目的,刻意低估房屋的价值,通过制造焦虑反复游说、诱导市民将房价一降再降,使市民遭受经济损失、好房子被贱卖。
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由于经纪人恶意报低价,导致市民对降价预期强烈,严重扰乱正常市场运营秩序,与政府稳定楼价、维护市场预期的目标背道而驰。
第四重套路,捆绑销售。为了获得更大的利润,个别经纪机构要求开发商必须与其指定的装修公司合作,如果购房者拒绝则无法享受更大力度的购房折扣。强买强卖下,消费者只能被迫选择指定的装修公司。还有的经纪机构要求消费者向指定银行贷款,或者将房源与车位等捆绑销售以变相抬高房价等,侵犯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严重影响客户购房体验和行业生态。
第五重套路,发布不实广告信息。一些经纪机构以远低于市场价的房源信息或低价促销优惠折扣吸引客户,但是当客户咨询或提出实地看房时,却被告知该房源已售罄转而推荐其他房源,或骗取客户信息促使合作项目成交,破坏房地产市场的透明度和信任基础,导致市民购房意愿下降。
关键词:整顿
房地产经纪机构承诺不提供“返佣”
“新房和二手房的佣金费率明码标价,基本不超过房屋成交总价的3%,此佣金比例将在与开发商接洽前明确告知,在渠道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注明,严禁任何形式的口头或私下佣金承诺……”
本次诚信自律大会上,部分头部经纪机构不仅主动与开发商签订合作框架协议,还签署了《房地产经纪经营服务行为自律承诺书》,公开承诺坚决抵制贿赂、虚假宣传、捆绑销售等不正当经营行为,不为谋取业务利益和交易机会以公司或个人名义向客户进行贿赂交易或“返佣”承诺及提供“返佣”,不实施反竞争行为,不采取任何以不公平高价收取渠道费用等违反价格和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行为。全力维护购房者及合作伙伴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共同维护公平公开公正、可持续发展的行业环境。
据悉,我国对房屋经纪服务费用没有具体的上限规定,但通常界定在1%~3%。比如,一套房子成交价为1000万元,按2%的经纪服务收费标准,其经纪服务费用就高达20万元。因此,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也考虑到市场的实际需求和接受度。
市民赵先生认为,随着购房流程不断简化、交易成本持续降低,加上信息化水平不断发展、打破供需双方的信息壁垒,房地产行业和市民未来对经纪机构的依赖度将弱化,服务质量高、佣金费率合理的经纪机构才会更受欢迎。
房地产经纪服务乱象整治初见成效
今年4月以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通报了7批违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责令其暂停经纪服务;7月起,我市启动房地产经纪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整治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并向违规经营的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出提醒函,要求企业纠正收取高额佣金、捆绑家装销售、发布不实销售信息、承诺返佣等不正当销售行为;10月发布的“新9条”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合理降低住房买卖经纪服务费用,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明码标价……
今年以来,我市对房地产经纪行业乱象的“连环套”挥出“连环拳”,频繁“亮剑”,严厉打击各类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以硬核举措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强化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和长远利益,实现多方共赢。一方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购房者获得更优质的服务,享受更安全、透明的交易环境,从而提升对楼市的信心;另一方面,有利于经纪机构在公平竞争的环境下实现共同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加速消化市场存量住房,加快房地产市场企稳恢复。
我市推出的一系列房地产经纪违法违规行为整治措施,以及召开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诚信自律大会,都为正在回暖的房地产市场注入一剂“强心针”,持续传递出稳定市场预期、提振信心的积极信号,呼应了民生所急、民心所向,也彰显了“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价值旨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购房者应保持警惕,切莫贪便宜,不要以“是否有高返佣”来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或经纪人,而是应该选择信誉良好、口碑佳、值得信赖的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注意签订正规协议,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文字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谈飞洋、李倬伦
图片丨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记者张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