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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司法保护,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率居全省第一

更新时间:2022-06-05 14:25:00点击:

附条件不起诉率52.34%、23个一站式取证中心、发布督促监督令151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即将一周年。5月30日,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两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深化综合司法保护,以三大举措助推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5月30日,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携手落实‘两法’共护祖国未来”新闻发布会。/市检察院供图

举措一  深化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

“新修订的‘两法’共计31次提到‘检察’,赋予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中的重要角色与职能。”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罗静介绍,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两法”,我市检察机关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

佛山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检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建设,该举措为“两法”实施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早在2006年,市检察院已设立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罗静表示,目前我市两级检察机关均已设置独立的未检办案机构,配齐配强未检办案团队,确保未检案件专人专办。

依托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优势,佛山检察机关全面推进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加强与部门、社会组织的联系,逐步凝聚社会力量参与到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观护帮教、综合救助、预防教育等工作中,促进专业化办案和社会化服务有效衔接。其中,“归帆·护航”项目获批2021年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示范建设单位。

举措二  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

对于涉罪未成年人,佛山检察机关依托“检察+”多元化帮教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以检察+企业、检察+家庭+社工、检察+学校、检察+羁押场所等为模式,集聚各方力量“量身定制”帮教方案,最大程度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帮助600余名失足少年顺利回归社会。

罗静表示,以2021年为例,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65件359人,附条件不起诉159人,附条件不起诉率52.34%,居全省第一。

在未成年人被害人方面,佛山检察机关践行双向保护理念,一方面与公安机关打造23个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温情驿站,在取证中心检察官提前介入464次,避免反复取证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为快速高效侦破案件提供强有力支持。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对其进行多元综合救助,包括司法救助、心理干预、身体治疗、生活安置各方面。据悉,“一站式”取证工作机制被最高检《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作为典型经验转发推广。

此外,佛山检察机关多举措落实各项未成年人特别程序,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共194次,对327名未成年人开展犯罪记录封存。

举措三  构筑合力形成综合保护大格局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修订后的“两法”构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体系。

如何实现“1+5>6”取得实效,罗静表示,“1”代表司法机关,“5”代表司法保护以外的五大保护体系。一直以来,佛山检察机关与五大保护体系保持密切联系,形成未成年人保护的合力。

对此,佛山检察机关建立了“督促监护令”工作机制,向在办案中发现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的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共151份,与市妇联共建首家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促“甩手家长”尽职尽责,促进家庭监护回归教育本位。

佛山检察机关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督导整治专项活动,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宣传。目前已实现35名两级院院领导和289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共护校园“安全岛”。

在社会保护层面,佛山检察机关以“我管”促“都管”,牵头制定强制报告制度、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和从业禁止制度,构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火墙。

此外,佛山检察机关聚焦未成年人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领域,重点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卫生、向未成年人售卖烟酒、酒吧旅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文身等难点、痛点问题,依法开展行政监督。